(2025-68)(不见面开标)横峰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提效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横设招字[2025]第05号 横峰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提效升级改造项目经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行政字[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横峰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提效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2、建设地点:横峰县下茅坪铁路旁污水处理厂和莲荷乡丁家路口。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设计费暂定为39.45万元,具体以财审评定金额的1.5%计取。 6、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城中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提效升级改造)和城南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及配套管网采购),主要升级改造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闸阀、智能化PLC改造、管道改造、应急措施处理、安全设施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项目改造后,污泥处理规模提升至6.5t/d; 7、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8、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批复工作。 9、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篮彩购买app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以满足资格审查 条件,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设计团队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1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5日15时30分前;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3.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3、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3.5、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峰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横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5070355179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虹桥东路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天悦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9979371854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樟树市福城街道锦绣路古圳新村小区进门三层独栋